文 | 徐巧月律师 高级合伙人
案件聚焦:儿童性侵案
儿童性侵案被认为“隐秘的角落”的主要原因,是此类案件具有难以被及时发现、事后查处取证困难等特点。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往往会遭遇因为案件发现不及时,严重影响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率、效果的难题。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亟待破解。
儿童性侵案的被侵害人是未成年人,甚至属于幼童,心智不成熟。另外,儿童性侵案存在大比例熟人作案的规律。因为熟人身份具有隐蔽性,犯罪分子或藏身于盘根错节的家庭关系络,或隐匿于学校、社区、络等公共场所,由于亲情、伦理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声张。在这样的情况下,多次作案又成为常态。有调查数据显示,熟人作案的持续时间往往达到2-3年,有的作案时间甚至长达二十多年。
近年来,儿童性侵案件被曝光的不少,公共讨论也很多,但社会的关注度和警惕度还远远不够。我们要知道,儿童性侵害(或儿童性虐待)的犯罪形式很复杂,还包括一些非直接接触的侵害方式,例如暴露狂、窥淫癖,利用儿童制作色情影像,通过电话或互联网以性方式进交流、性诱拐等。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指有关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这种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有力地推动此类案件的侦破,并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强制报告制度,强调各部门联动职责,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各地方政府部门也纷纷制定地方规范和措施。这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得以有效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