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钱森虹律师、阮超律师在代理上海某甲通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某乙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某丙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迎来捷报。该案横跨五个年度,在本所律师的全程协助下,当事人完成从防御到反攻的华丽转变,最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9日依法作出二审判决,确认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应当共同返还当事人上海某甲通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约628万元工程款及利息损失。

案情简介
本案涉及通讯领域的管线建设工程,为确保工程进度,也因为基于信任,在与分包方某乙公司、某丙公司合作的前期,当事人作为总包方向两公司支付了大量的工程预付款,直至合作后期,当事人才发现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不仅没有按约完成施工进度,甚至还出现了农民工欠薪、工程材料遗失等问题。因事态发展已经非常严重,当事人第一时间委托本所律师介入,先后处理了现场接管、收尾验收、欠薪矛盾等事宜,在稳住阵脚后,从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进攻,向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发起诉讼并取得胜诉,最终为整个事件划上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
办案过程
本案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既要抓紧完成工程收尾,确保建设单位的施工进度如期完成;又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及时处理农民工欠薪矛盾,确保社会面的稳定风险因素可控可化解;还要留下充分的线索,为事后向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最终追究责任留下充分证据。本所律师多次参与工程各方的协调会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为当事人制定有效应对策略,确保工程在收尾阶段做到平稳、有序。
本案关联案件众多,本所律师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制定了先防御后进攻的全局性诉讼战略,确保站稳脚跟后再发起终局性诉讼。2019年至2021年期间,本所律师在温州、杭州、宁波三地代理当事人出庭应诉,先后处理了五个批次的仲裁及诉讼案件,合计数量42件,经过本所律师的有效代理,绝大部分案件中法院均支持了本所律师的代理观点,并驳回了原告方的起诉。
本案诉讼目标较高,一方面,追偿的费用不仅包括直接超付的工程款项还包括间接发生的其他费用,关联性上需要大量补充证据进行补强;一方面要将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均定性到共同还款责任人,尽可能确保后期执行阶段的实际债务清偿能力。由于各方没有进行过最终结算,当事人作为原告发起诉讼需准备的材料数量非常大,本所律师根据诉讼目标分组分块指导,最终协同完成证据梳理。
终局诉讼
2020年11月24日,在基本清理掉关联诉讼后,考虑到相当一部分关联案件在温州地区的法院进行处理且取得了较好的诉讼结果,因法院在处理前序系列案后对本案的背景已经非常熟悉,本所钱森虹律师、阮超律师建议当事人将其与某乙公司、某丙公司之间的终局性诉讼也放到温州地区的法院进行处理,这样既有利于协助法庭查清事实、提高庭审效率,进一步推进案件审理进度,也有利于在法院相对更熟悉整体案情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取在法律规定下的各方权责衡平。
2023年3月22日,温州市瑞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不仅判决确定了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应当共同向当事人承担还款责任,还支持了当事人大部分的诉请金额。2023年5月19日,因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共同提出上诉,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某乙公司与某丙公司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于是在庭后不久便做出了维持一审的判决。
办案感言
本案历经了大量的诉讼和仲裁程序,在长达五年的办案期间内,围绕本案我先后接触了很多对手和法官,并深刻地认识到“让客户舒服就是让自己舒服、让法官方便就是让自己方便”。本案对于律师的证据组织能力实际上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既注意到要耐心做好指导和沟通工作,只有协调客户一起推进才能更好地完成证据搜集;同时,我也考虑到证据材料组织的有效性和展示的便利性,想方设法让证据材料多而不乱、方便法官阅读吸收,促进完成最终的证明目的。
——钱森虹律师
本案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而起,五年期间的逾四十件诉讼/仲裁更涉及了农民工欠薪、实际施工人认定、债的加入等近年建设工程领域热议的法律问题,这也对我们团队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深度和广度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本案之外,近期团队办结的好几起诉讼案件证据材料都动辄三四百页起,团队在处理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中积累并形成的对于海量证据的举证、质证方式和经验为我们办理本案带来了直接的助益,并有幸最终取得了令客户较为满意的结果。
——阮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