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 继承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2024-03-26
徐巧月律师 高级合伙人、卢辉敏律师

本文首刊于微信公众号“新则”



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由此引发的继承纠纷常聚焦于继承资格、权益和遗产的分配,如遗嘱是否有效、遗产分割份额几何等,往往忽略了一个基础因素的考量: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举例而言,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出于稳定家庭关系、赡养老人等因素,不会立即对遗产进行分配,而是待其他年长的继承人相继去世后,或者是年幼的继承人成年后,又或者是部分继承人之间关系破裂后再处理遗产。如此,对于在先的继承,可能过了5年甚至20多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无论是只涉及一次继承还是多次继承,其中是否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呢?换个角度说,部分继承人是否可以采用“时效抗辩”?实践中对此存在较大的争议。


基于继承案件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复杂性,继承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不能一概而论,因此,本文试从继承纠纷所涉的基础权利类别简析诉讼时效的适用。

01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概述

1. 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时效制度是《民法典》对权利人请求法院保护合法权利的期间限制,即在法定的期间内,权利人若不能及时行使权利,则会发生义务人得以拒绝履行其义务的法律后果。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司法秩序,敦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解决争议,维护社会关系和秩序的稳定。


2. 适用与种类


理论和实务的通说认为,诉讼时效限于请求权的行使,有关支配权、形成权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 但是,侵害支配权而衍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注意的是,此处的请求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区分于某些在法律规范中使用“请求”所表述的权利,如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物权确认请求权、确认亲子关系的请求权等。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2]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即权利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第二类是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是《民法典》及其他民事特别法规定的适用于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期间,优先于普通诉讼时效的使用,如《保险法》第26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金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等;第三类是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即权利人能够向法院主张其权利的最长期间为20年,该时效不适用中断、中止。其中,普通诉讼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

02

继承权与诉讼时效制度

1. 制度沿革


在《民法典》施行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现已失效)第八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之日开始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015年12月23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3] 。其中,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本次会议纪要第25条指出“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纠纷案件,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但是,《民法典》施行之后,并未保留原《继承法》第8条的规定,而仅是在《总则编》第181条规定了民事诉讼时效制度,不再单独对“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制度作出规定。《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也未涉及“继承权”。从《民法典》的编纂体系来看,《总则编》已对诉讼时效期间、计算方式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继承编》中则无需再做赘述,以免冗余,并非表明《民法典》施行后继承类案件不再适用诉讼时效。相反,继承类案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则需要遵循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即从诉讼标的所涉的请求权基础来进行判断。


2. 继承权与继承纠纷


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财产、权利和义务由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所继承的权利。狭义的继承纠纷依据《民事案由的规定》,继承纠纷仅包含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遗产管理纠纷。广义的继承纠纷,指的是在继承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或纠纷,本文所指的继承纠纷为广义的继承纠纷。

03


继承纠纷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

1. 继承纠纷的类型


据前所述,继承过程中所引发的纠纷或争议,因争议标的不同,所涉及的权利基础也不同。继承纠纷可以分为侵权类纠纷和非侵权类纠纷。


(1)侵权类的纠纷,包括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等。


(2)非侵权类纠纷,主要是针对遗产继承分配前相应的遗产内容及继承人资格确认的问题,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此外,非侵权类纠纷还包括遗产分割纠纷,即继承人对继承权无争议,仅就遗产分割产生争议。


2. 继承中的继承权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其继承权受到不法侵害时,享有继承权回复请求权,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保护并加以恢复权利,应当需要遵循诉讼时效制度。因此,权利人自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在诉讼时效内,应当及时主张权利保护,否则,一旦超过最长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则不予保护。[4]


3. 共有物分割或分家析产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5]


被继承人死亡后,在遗产分割前,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各继承人若没有明确放弃继承,则视为接受继承。此时,各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物权[6] ,处于共同共有的状态。因各继承人为共同共有,遗产分割实质为共有物分割,即请求权基础为物权请求权。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但是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法〔2016〕399号)的通知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遗产又未分割的可按析产案件处理的批复》(〔1987〕民他字第12号)可见,主张分割已经共有的遗产案件中,不适用诉讼时效。而在司法实务中法院的倾向性意见为: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的,继承人也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此时,继承人的继承权已经实现。其后产生的纠纷多为物权共有纠纷,按照通说,物权请求权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


4. 继承中的债权债务纠纷,适用诉讼时效


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也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债权和债务。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继承债权后,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现行有效)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可见,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综前所述,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对于继承纠纷与诉讼时效制度的适用并没有细致针对性的规定,故而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即具体纠纷所涉权利基础来判断诉讼时效的适用与否。当然,因继承案件作为家事领域的纠纷,兼具复杂性和敏感性,我们在处理的时候需要更多时间来了解情况,充分的沟通与准备才能为当事人找到更合适的维权及应对策略。无论如何,我们都希望继承人积极、及时地行使权利,以免错失时机。




注释

[1]《<民法典总则编>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P989.


[2]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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