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普世万联律师代理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获全面胜诉
2025-01-21
P&W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进行虚假陈述并致其遭受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该类索赔案件通常具有群体效应,特别在有不利于上市公司示范裁决的情况下,大量投资者的索赔诉讼将蜂拥而至,给上市公司造成了声誉及财产的负面影响。


近日,本所高级合伙人邱鹏飞刘斌律师成功代理了一起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某上市公司”)被诉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某上市公司因未能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异常情况,被上海证监局认定构成虚假陈述行为。随后,众多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投资损失的赔偿责任。经本所律师代理后,本案最终取得了上市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生效判决。


本案涉及投资者众多,且投资细节各异。庭审前,某上市公司内部预估,如法院依据原告请求认定其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将可能面临数亿的高额赔偿。顶着巨大的辩护压力,本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工作,检索了大量案例,全面梳理了案件基本事实及要点,并向客户出具了相关研判文件。本所律师提交的代理意见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进行论证,从“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等多个构成要件出发,积极为客户争取有力的诉讼优势。上海金融法院在2024年11月底前作出了一审判决。现判决已经生效。

 

随着监管和查处力度的加大,此类案件审判争议点也逐渐增多。本案最核心的争议焦点在于对揭露日的认定。法院经过缜密的证据审核后,从充分披露投资亏损信息、警示性等角度支持了本所律师对于揭露日的主张。基于该主张及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损失测算报告,法院判决最终以某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未导致原告投资损失而收尾,驳回了原告全部赔偿诉求。本案判决不仅推动了此类案件的精细化审理,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中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的相关精神,为民营企业法治环境建设添砖加瓦。




本案由高级合伙人邱鹏飞刘斌律师、冯杨帆律师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