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合法有效?
2017-11-23

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合法有效?

*作者:

刘斌律师,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市普陀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普陀区青年律师联合会理事,普陀区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志愿者讲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擅长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以及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

刘律师曾在某大型上市集团公司长期从事法律事务及管理工作,并获得ISO内审员资格,熟悉公司管理运作流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刘律师致力于劳动法律、合同法律、通用航空产业领域法律问题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务操作,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实务经验。

刘律师工作作风严谨,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诉讼技巧娴熟。业务领域包括仲裁、诉讼、企业改制、并购、法律文件制订与审查、法律培训以及公司其它法律事务等诉讼与非讼业务。曾先后担任数家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先后在不同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已出版80余万字的法律实务专著。

刘律师秉承法律至上和服务至上的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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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章制度的法律界定

规章制度,严格应为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如何对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系列文件的统称。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进行内部管理的具体措施,是用人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依据。它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管理、薪酬福利管理、考勤休假管理、培训管理、奖惩管理等内容。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内部劳动管理,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用人单位组织生产劳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它对于提高用人单位的生产管理效率,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章制度有哪些特点

1.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管理规范

规章制度是适用于用人单位内部的管理规范,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管理制度的约束力更好地为用人单位服务,促进用人单位良性发展。因为行业领域、企业文化、人员结构、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决定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照搬照抄。只有制定符合单位自身特点的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地促进用人单位的发展。

2. 用人单位依法组织劳动和管理的行为规则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重点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管理的较系统完整的程序化规范。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并执行,它将对用人单位的管理产生重要影响,或许是积极的,或许是消极的。作为用人单位进行内部劳动管理的具体措施,在劳动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行为均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

3. 劳动法律法规内容的具体化

在内容上,规章制度除一般事项外,在制定有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或重大事项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管理制度并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不得与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相违背。在制定程序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过一定程序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

4. 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全面实施,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劳动和用工行为都受规章制度的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都应当以规章制度为依据。规章制度是实现劳动过程的自治规范,主要体现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动者的民主参与。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规章制度才合法有效

我国的多部法律法规均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符合什么条件的规章制度才能生效呢?根据相关劳动法理论以及关于规章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的生效应当满足内容要件和程序要件两方面的要求。

1. 内容合法合理

规章制度的内容首先应当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与劳动政策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法律效力来源于国家法律的赋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更多地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只有用人单位的意志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抵触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违法,其规章制度的部分内容本身就是无效的。在实践中,我国对于劳动管理的若干方面是通过制定国家劳动政策的方式进行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仅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还要符合我国的劳动政策。

另外,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具有合理性。所谓合理性,即符合大多数人的心理评判的标准,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和接受,如果为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其就不具备合理性的基础。除了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外,也要符合司法实践中的合理性的判断标准。当然裁判者在确定是否具有合理性时,首先会从普通劳动者的角度判断其是否合理;再就是根据司法实践,在自由裁量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具有合理性作出认定。

2. 经过民主协商并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民主程序的合法规范是保障民主管理制度真实有效的必要前提。民主程序的基本要求是在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方式,充分听取工会或职工代表的意见,使规章制度更具广泛的基础。但是,对于采用怎样的民主程序《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立法精神上看,国家希望通过不同的方式使劳动者能充分参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反对用人单位完全单方面来制定规章制度。对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

用人单位应将通过民主协商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告知,它才会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才能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作出处理。若没有进行公示或告知,对日常管理来讲,用人单位将面临作出的有关处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隐患或对劳动者的行为无法进行处理的尴尬局面;就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而言,将会更加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首先用人单位不能直接依照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其次,规章制度也不能作为案件处理的依据。因此,将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或告知,对于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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