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项目周期较长,建设期加运维期超过8年,且法律关系复杂,各方争议较大。承办律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经经过一次仲裁开庭审理,面临较大压力。本所律师通过仔细梳理案情,及时调整了案件思路,制定了正确的仲裁策略,为取得最终良好的仲裁结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本案所涉事实争议较大,部分事实因时间久远难以查明,本所律师通过多次与工程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沟通,在没有留存签证单和早期原始资料,直接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通过现场施工图纸、施工日志等材料,结合公开渠道查询到的新闻报道和图片资料,通过大量间接证据还原案件事实,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本案所涉合同义务构成复杂,仲裁请求和反请求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双方提交证据近2000页,各项合同义务中,我方当事人是否按约定履行了运维义务系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之一。为此,本所律师对长达3年的项目运维阶段中出现故障的时间、原因和修复情况进行了详尽梳理,并将前述梳理结果与近千页聊天记录作一一对应,以证明项目监控系统上线率不达标的原因并非我方当事人,且我方当事人始终在积极履行运维义务,取得了仲裁庭的支持。
本案的律师工作不限于仲裁程序,在案件裁决前,对方当事人多次致函要求我方维修设备,本所律师协助当事人拟定回复口径,避免因回复不当给仲裁或后续的权利主张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在长达半年的多轮庭外沟通过程中,本所律师也协助客户拟定调解方案并参与最终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