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农律师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本所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第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人大代表,上海市十五、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监事、上海市工商联文化商会副会长、普陀区党代表、普陀区工商联副主席、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兼职教授、上海市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三十余年来,李向农主任跨界诉讼和非诉讼领域,既成功为企业IPO或再融资、并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不断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又始终聚焦民商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和民刑交叉的研究与实务的处理,经办了诸多发回重审、改判等疑难杂症案件,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并始终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协助主导区域的城市更新项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处理。
在任职人大期间,李向农主任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做平行立法研究,还参加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等十余部地方立法审议,投身到以立法引领改革的建设当中。
凭借在专业领域以及社会责任上的卓越成绩和贡献,李向农主任收获了“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上海市十五届人大积极履职代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积极履职代表”、“上海市领军人才”、“第五届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新时代上海司法行政人”、“上海市律师职业道德标兵”、“上海市司法行政工作标兵个人”、“普陀区领军人才”等诸多荣誉称号。
此次入选优秀案例,不仅是对李向农主任作为市人大代表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的高度认可,也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提升城市国际化服务水平、增强民众获得感与满意度工作的高度重视。未来,李向农主任将继续积极履职,秉持初心,将人大代表的职责视为己任,致力于搭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桥梁,为市民生活、法治建设发声,为上海的高质量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