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 | 普世万联律所成功举办《人工智能前沿法律问题探讨》专题讲座
2025-06-17
P&W

2025年6月13日,由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人工智能前沿法律问题探讨》专题讲座于普世万联律所大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别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陈绍玲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定性、国际版权保护差异、训练数据合规性以及网络平台识别AI生成内容的法律义务等核心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普世万联20余名律师齐聚现场,200余名观众与普世万联分所律师通过线上直播参与讲座。




讲座伊始,陈绍玲教授便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定性”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入剖析。他以美国版权局复审委员会对“RAGHAV”案件的裁定为例,阐述了人工智能生成物是算法模型根据人类指令自动生成的内容,与人类的智力创造无关,因此无法构成作品,引发了与会者对于人工智能与版权法关系的深刻思考。


随后,陈教授深入解析了人工智能“文生图”第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2023年判决)。他特别引用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理由,指出人工智能模型在此案中充当了类似画笔或照相机的工具角色,体现了使用者的智力投入与创造性选择,因此生成内容应受版权法保护且版权倾向于归属于使用者。此外,陈教授还就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创作过程中的独创性、创新性以及与传统人类创作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尽管人工智能在生成内容时遵循了预设的算法与模型,但使用者的提示词输入、参数调整及最终选择等行为,均融入了使用者的智力成果与创造性判断,这是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够获得版权保护的关键所在。





在探讨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训练数据的合规问题时,陈教授详细解释了人工智能训练过程中对作品的利用方式,并引用了日本、法国和美国等国家的相关法律实践,展示了不同国家在机器学习数据使用上的法律态度和监管要求。同时,陈教授深入剖析了为实施人工智能训练而复制作品行为的定性,同时对转换性使用规则在该情境下的适用性进行解析。此外,他以独到的见解和详实的案例,深入剖析“机器学习”适用合理使用规则的可行性以及我国在“机器学习”方面的司法实践,为与会者带来诸多启发。





讲座的最后部分,陈教授聚焦于网络平台在识别AI生成内容方面的法律义务。他结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相关规定,详细阐述了内容服务提供者和内容传播服务提供者在标识AI生成内容方面的具体要求。此外,他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展示了网络平台在识别AI生成内容时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如技术识别能力、标识成本与社会效益的平衡等,并强调了识别AI生成内容的义务对网络视频分享平台注意义务的影响。


最后,陈绍玲教授与现场听众开展互动交流,凭借其扎实的学术功底与丰富的实务阅历,陈教授以严谨的逻辑、清晰的思路和专业的表述,一一耐心解答疑问,为他们在相关领域的学习、研究与实践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指导和参考。







通过本次讲座,陈绍玲教授不仅为与会者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案例,更在思想的碰撞和交流中,使大家对人工智能前沿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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