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迷茫 | 高伙蒋信伟:以有我之境登无我之境——与青年律师闲话律师伦理
2020-05-07


文 | 蒋信伟  上海普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导言


工作之外,律师配拥有娱乐活动吗?

只想赚钱的律师,能做个好律师吗?

作为律师又该具备怎样的执业素养?

执业初期,总面临一系列发自灵魂的拷问;

律途路上,我们孜孜不倦地追寻最佳答案。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青年需要前辈的提携与教导。鲜花盛开的温情五月,我们特推出“谁的青春不迷茫”系列专题文章,并诚挚邀请到了普世所内数位重量级嘉宾,与青年律师同仁们谈律途、道经验,话青春、聊人生······


第一期文章已于4月29日闪亮登场:谁的青春不迷茫?| 高伙顾伟对话青律: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并得到了热烈反响。今日,高级合伙人蒋信伟律师带着箴言再出江湖啦!


精神矍铄、神采奕奕的蒋律师,是值得年轻一辈学习的榜样与标杆。其历任九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规划与规则委员会副主任,十届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执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中心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规则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委员等职位。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聆听前辈的谆谆教诲,传承行业的绵绵薪火……




小刘姑娘邀我藉5.4青年节与青年律师谈一点执业感受,虽欣然应允,但内衷实有忐忑,倒不仅仅是时易境迁的背景文化,更主要是自觉我已垂垂老矣,这天地是年轻人的天地,这时代精神也终究是年轻人的时代精神,故惟恐言不达意,谬种流播。好在是自家人之间敞怀,又都具有同一的律师职业属性,就权当家长里短,信者可取,不信者弃之,如此尚可自慰!


毫无疑问,职业究其本源是为了生活,没有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而探讨职业伦理是一种奢谈,当然,我不认为现在上海执业的律师还有生活没有保障的情况,如有也是自己的选择和追求的问题,在此不作赘述。因此,谈律师职业或者律师执业都离不开生活,简言之,做好一名律师其实就是怎样处理好律师执业与个人生活的关系。作为我这样一个执业37年律师的感悟,律师必须要做好自律与自娱。自律包含着许多内容,自娱也有不同的选择,自律通常是表现在执业方面的,自娱则更多体现在生活中的。当然,如何自律和自娱也常常是我的人生求索,甚至是一生追求的目标。


一、律师的自律


律师的自律应该有下面几项内容:


01.“仁”与“义”


仁义二字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律师的伦理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公民,故,律师首先应该讲仁义。


仁,本义是不自我,仁者爱人,人者爱仁。作为社会之人要讲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这样的社会才能和谐有秩序。作为律师就要时刻记住自己的执业出发点首先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才是自己的职业利益,说到这里不得不说说律师作为服务性行业,它不是企业性服务行业而以营利为目的的,它是一种事业性服务业,执业目的更多是为了满足于社会公共需求,因此,这种职业属性决定了律师执业的价值追求。当前,举国抗疫防疫,人们致敬白衣天使,因为白衣天使记住了这样的话:“当患者将生命和健康托付给你,你应当为患者做些什么?”同理,当委托人将权利和信赖托付给律师,作为律师的我们应当为委托人做些什么?!律师在执业中应当时时用这句话考问自己,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当然,律师讲究“仁”,还能表现在自己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内部,即律师与律师之间,律师与行政人员之间,律师团队之间,要使得无论是大团队里面还是小团队里的每个成员都能在团队中将自己的善良发挥到最大点,而将自我的私利限制在最小点,爱所如家,爱团队如亲人,此团队善莫大焉!由此展开,律师最终还要考虑律师的职业文化的担当,那就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期求在社会的各个方面能发挥律师的法律专业人士的作用,为社会创造价值。也只有有责任担当和文化传承的人物才能真正让人尊重,所谓“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古人说,义者循理,义就是讲道理,遵循道理。天理、伦理、事理、情理、法理,律师都要懂理,讲理,循理。有些律师认为只要专业行就可以了,职业伦理太空洞了,其实不然,因为职业伦理中本身就包涵着专业要求,不尽职代理的违纪行为就是以律师专业标准来进行考量是非的。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看似无形的律师职业伦理其中包含着各种具体的律师专业要求和执业准则的要求。所以,合格的律师不仅仅要有专业上的术有专攻,更要有职业伦理上的追求,这里面本身就存在一个“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还得有“法外之功”,懂得更多的理,一句话,谦虚好学,自强不息,基础扎实,孜孜以求,活到老学到老,永远以自己是专业人士而自勉自律自强。


02.“独立”与“简要”


独立,也是律师的职业属性之一,律师执业应独立于当事人,独立于司法部门,独立于媒体舆情,甚至独立于自己的执业机构等等,但我这里所讲的是自己精神层面上的一种独立,特别是针对你所处在的执业环境、社会风气方面等等因素而你需要的一种人格独立。勿需讳言,时下拜金利己之风甚嚣尘上,对律师行业也颇受影响,拜金和利己像是孪生弟兄痛击着我们的灵魂,吞噬着我们的肌体。作为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一定学会“忍”,要建立自己健康而独立的人格。要明白金钱并没有多大的诱惑力,诱惑的其实是你内心的欲望或者贪婪,欲望越大诱惑力越深,对金钱的追求也就越大,而通常欲望与幸福值是成反比的,欲望越大满足的可能性就越小,自然幸福值也越小。又因为,物质的追求本无止境,当你为自己的物质感沾沾自喜时,其实你同时也处在被他人五十步笑一百步的状态,故沉浸于无穷尽的物质追求之中,不仅是很累很难也实在是很可怜可笑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人的幸福感又分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两方面的,而精神的愉悦往往是终极的愉悦,也是人类普遍认同的一种愉悦形式。正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何陋之有?”当然,我绝不是禁欲主义者,相反,我深深地知道物质和金钱的必需性,也了解孔子曾说过“富贵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求之,虽不可求,吾亦信之”的高论。我想告誡的是不能单纯或极端的为金钱而金钱,不必与人攀比,不要为了金钱而抛弃了职业伦理底线。物质文明必须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律师是理性人士,盲目跟风与律师的品质不符,律师应当有独立的思考人格,包括对各种事态、意识形态的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总之,钱对于青年律师来说可以慢慢挣,时间长着呢,而律师的自我专业功底乃至职业操守的遵循才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有了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两大法宝,何愁没有客户,何愁物质、精神没有发展?!


简要,是指执业素养中离不开“简”和“要”二字。简就是简单,作为一名律师千万不能忽略“简单”,大道至简,简单的东西往往是基础的东西,原理、方法和规律也常常体现在最简洁、最基本的知识之中。当前强调科技兴国,科技就是科学和技术的结合,是理论与实务的融汇。这与律师执业类似,律师同样需要法律理论与律师实务融会贯通,而这两者都是需要最简单、最基本的内容构建的,比如“条条大道通罗马”的民商法基础,比如从立案、调查、材料分类、分析、判断、出庭、举证质证、辩论到与客户交流沟通、制作各类律师文书等等,这些都是律师的基本功,也是最简单的律师实务技能,青年律师一定要打好扎实的基本功,由简至繁、由此及彼,千万别被所谓的“高大上”忽悠,权利不分轻重,司法没有高低,一名称职律师一定要有最基本、最简单的法学知识和实务技能的支撑,而做到这些则需要长期的、踏踏实实的坚持和积累,尤其是养成认真、细致的良好工作习惯。


要就是核心、规律,律师要善于抓住执业中的核心焦点。当然,这个题目有点大,因案而异不便细说。我在这方面的概括体会是,律师要善于管理好自己的每一项服务。第一,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处理好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的关系,尤其是执业领域中有法律意义的时间概念,如开庭时间、除斥期间、时效、其他诉讼相关的时间内容等等,擅于利用好数字化时代的各种工具,以器之长补己之短。第二,管理好自己的客户。客户是律师的衣食父母,怎样处理好自己的客户既是律师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律师拓展市场、发展业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厘清一般客户、重要客户、紧急客户、长期客户,以及与客户关系保持、感情交流,为客户所想,帮客户未雨绸缪等等,这些内容都是一名成功律师需要做的功课,律师处理好与客户的关系也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值得慢慢体会、细细斟酌,既做好当下,又需从长计议。第三,管理好自己的执业文件。律师的执业文件一定要妥善保管,文件要及时分类、标注、有序排放、入卷归档,力求今天能够做好的事决不拖到明天,现在能做好的事决不拖到下一刻,必须明白这样的道理,一个好习惯往往能使你终身受用。第四,管理好自己的专业。律师作为法律人首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在专业上必须要有自知之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要以委托人的利益为重,千万不能为了律师费的收入而承接自己不擅长专业的律师业务。对于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要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要有工匠精神,术业专攻,干一行爱一行,尊重他人,最终也被他人所尊重。


03.“自信”与“自强”


自信就是建立自我的信念,有情怀有理想有追求。自强就是自我发奋努力,为社会多做贡献,被人尊重。易经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走过不少国家,发现在发达国家中,当人们问起一个人的职业时,律师的回答总是那么的充满自信和自豪,而问者也会同时在脸上流露出尊敬和羡慕的神色。说实在话,我在自己的国家里却少有这样的感觉。究其缘由,或许存在很多原因,有目前司法大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的因素,有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在法律联合体中的地位还有待于提高的因素,也有个别律师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影响了律师的整体形象的因素等等,使得社会公众对律师的价值评估打了折扣。不过,我总觉得外因是决定事物的条件,内因才是决定事物的根本,虽然两者间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律师的职业形象最主要是靠律师自己来打造的,你若光明,谁还能黑你?!更何况,我们的律师制度恢复才40年,真正讲法治也是才40年,制度性的完善和健全也确实有待时日。我认为法治的完善有个不可或缺的条件,那就是需要我们每一个法律人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并且尽其一生去努力、去实践的。这也是我在1979年进入华政时就抱有的信念。同时,我也一直在思考:法律人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什么?我理解应该是“维护秩序,尊重权利”。维护法律所设定的秩序,尊重法律所设定的权利,每个人的权利和各个方面秩序。由此,我们学法,我们懂法,我们信法,我们依法执业,进而,我们从认知到认同,到知行合一,从自律到自觉再到法的框架下的自由行为且由衷产生愉悦。按契约精神,一旦我们踏入法律殿堂,我们就已经作出了承诺,那就是绝不背叛现行法律,任何一种不尊重权利和破坏秩序的行为都是一种违约,是背叛自己执业承诺的不诚信行为。因此,作为一名律师应当自强、自信,要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执业的出发点,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专业标准,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自己文化追求或者社会责任担当,严格自律,为委托人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此这般,我们定能得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尊重,我们也一定能面对世人而由衷自豪地喊出:“我是一名律师!”


二、律师的自娱


律师的工作是很辛苦的,甚至没有常人所拥有的正常休息时间,于是,律师需要自我调节,需要自娱,能在繁忙、紧张的工作之余“偷得半日闲”。先贤说过,不懂得休息就不懂得工作。当然,自娱的情形因人而异、各有不同,有人喜欢行旅,有人热衷摄影,有人偏好美食,有人别恋音乐,有人沉浸于阅读或者吟诗作文之中……我的自娱主要是收藏,即传统中国书画的收藏,当然其他收藏品类亦是多一件不算多,少一件也不算少,全凭缘分和心情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从小喜欢涂涂写写,对传统中国字画心仪已久,其中稍有庭训因素,更多的是爱好趋使,或许是工作的烦劳,或许是社会嘈杂,或许内心需要沉淀,我特别喜欢与古人神聊神游,在前人的优秀书画作品中尽得休恬,晴窗雅玩、饮茗赏艺是我最好的休息和心灵滋养。然而,字画收藏讲究“真、精、名、新”,也需要有兴趣、经济支撑和一双“法眼”,这里面还真有不少的学问。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搞收藏会“逼”着你去研究画家和书法家,去了解他们的风格特点、人文情怀、生活背景、艺术传承、哲学精神等等,而前人书画家几乎都学富五车,诗书画印兼通,这不由得你在享受书画艺术的同时,额外接受了作为文化人的另一种人文教养,爱屋及乌中不经意地得到了自我修炼和开拓了眼界,故我乐此不彼。我的收藏观是建立在爱好与人文追求基础上的,投资因素基本不在考虑范围,所以,精神上很满足。至今,那些收藏品我视作挚友,可形容为:字画不可言却最可人。一静一动,一阴一阳,一张一弛,自娱自乐,生活与工作,追求与收获,互有补充,相得益彰,于是,我总觉得做律师应该在工作之外另有雅好,这点古今中外均有先例。青年律师也不妨试试!


王国维观堂先生在《人间词话》里把作词分为几种境界,其中一种分类是有我境界和无我境界。他说,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境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由此假借,我想律师的职业精神何尝不是如此?从职业为生存以及自律于己的有我,到尊重权利、维护秩序、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无我,此两重境界不也美哉、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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