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华律师,1988年开始在基层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历任县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法庭负责人),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县法院副院长,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行政复议处副处长、调研员,省司法厅调研员、二级调研员(2021年5月,公职律师执业)。2022年1月,提前退休。2023年4月,专职律师执业。
对土地、矿产资源、房屋产权、企业制度、合同、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法律问题的研究独有建树,参与编写《行政执法教程》《行政复议手册》《行政复议管理手册》,专业论文获国家奖2篇(均二等奖)、省级奖8篇(其中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发表论文30多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凭借其杰出的业务水平,先后主办的600多件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高、质量较好;典型案件主要有:尧某重婚罪(自诉),办理结果被《江西法制报》《妇女之声报》《赣南日报》报道; 赖某与刘某子女抚养权纠纷案,网络称为“现代狸猫换太子案”,《妇女之声报》《赣南日报》给予追踪报道;某县饲料公司与唐某承包合同纠纷,办案行程二万里,办理过程被《人民法院报》《江西日报》报道;某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标的1.2亿元(主裁,和解);某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标的9000万元(对方撤诉结案);某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标的2.4亿元(对方撤诉结案)。
2022年7月,较早推出“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服务产品,服务国企2家,私企11家。
主要法律服务单位有:中国中铁、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江钨控股集团公司、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省水投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