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有风险,辞职须谨慎!
*作者:
刘斌律师,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市普陀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普陀区青年律师联合会理事,普陀区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志愿者讲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擅长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以及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
刘律师曾在某大型上市集团公司长期从事法律事务及管理工作,并获得ISO内审员资格,熟悉公司管理运作流程,擅长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刘律师致力于劳动法律、合同法律、通用航空产业领域法律问题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务操作,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实务经验。
刘律师工作作风严谨,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诉讼技巧娴熟。业务领域包括仲裁、诉讼、企业改制、并购、法律文件制订与审查、法律培训以及公司其它法律事务等诉讼与非讼业务。曾先后担任数家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先后在不同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数十篇,已出版80余万字的法律实务专著。
刘律师秉承法律至上和服务至上的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本文为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作者、作者单位和来源。
■ 新闻链接
据凤凰网载文《银行基层员工“排队辞职” 到底为啥?》(来源:北京商报,作者:崔启斌)【链接:http://hb.ifeng.com/economic/jr/detail_2015_11/02/4511241_0.shtml】一文,部分原文如下:
“一年前就想着辞职。不良率上升了,我们的工资也下降了,扣完五险一金工资不到3000元。”一位国有银行员工魏武辉(化名)苦笑道。
不良率持续攀升让商业银行在这个冬天的日子并不好过,而银行基层员工由于高薪光环褪去,辞职率大幅攀升。根据16家上市银行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数据显示,我国商业银行的三季度不良率再次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国有银行不良率升至2%以上。受此影响,银行净利润增速大幅下滑,四大行的三季度净利润降至“零”时代。随着经济形势尚未明确,不良率何时企稳还是未知数。
基层员工“排队辞职”
魏武辉两年前毕业即进入位于一线城市的某国有银行工作。在他看来,当时这份工作收入稳定还有各种补贴待遇。然而,仅仅过了不到一年,魏武辉开始懊恼,最终选择了辞职。“辞职原因很简单,银行现在一方面面临新兴金融业态的冲击,另一方面由于自身受制于不良率的影响,净利润遭遇下滑。银行现在只能把员工的工资降低来补贴利润,以前很多好的福利和待遇现在都消失不见了。” 魏武辉说道。
同样想着辞职的还有位于另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员工韩笑(化名)。“现在银行不良率增加了很多,每天都需要打电话去催收,跟客户讲不良贷款的事情,此外,老员工则一直在整理不良贷款的事情,其他的活都要我们新来的员工做,很累。”韩笑称。
日前也有消息称,一家在一线城市的国有银行基层员工正在排着队辞职,因为银行内部人手不够,所以大多数辞职没有被审批。“个别国有银行为了不允许员工辞职采取辞职罚款的措施。”魏武辉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 法律评析
根据上述新闻报道,一线城市国有银行出现了基层员工“排队辞职”的情况,对于这一新闻事件中所涉及的“辞职”有关的劳动法问题,今天我们就说说“辞职”这点事。具体如下:
1.员工辞职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员工辞职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行为,确切来说,是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单方解除是劳动者本人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2.员工辞职将导致什么法律后果?
上述讲到,员工辞职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行为。那么,何谓劳动合同的解除,其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劳动合同双方或单方行为导致劳动关系提前消灭的法律行为。[1] 无论是双方解除,还是单方解除将直接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
3.员工如何合法辞职?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对于如何通知用人单位的问题,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口头形式通知,也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但对于非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4.员工未按规定辞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员工辞职是其自主择业权的体现,但应依法辞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劳动者未依法定要求辞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于其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员工辞职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对于该问题,需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员工辞职分为主动辞职和被动辞职两种情形。主动辞职是指员工基于本人真实意愿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被动辞职是指员工并非基于本人真实意愿,而是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在主动辞职的情形之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在被动辞职的情形之下,若该辞职行为符合相应的法定情形,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6.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的员工辞职应否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可以依法辞职,除了应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受到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束。若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并订立了服务期协议的,员工应当遵守相关约定。员工在辞职时尚处于服务期之内,其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若员工的辞职行为属于被迫辞职的,则不受服务期限约定的限制,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行为,无须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7.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负有哪些义务?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负有后合同义务。即:(1)用人单位的义务:A.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B.为员工在15日内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C.支付经济补偿(应当或同意支付);D.留存劳动合同文本备查。(2)劳动者的义务:A.办理工作交接。
8.用人单位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员工向用人单位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讲了这么多,辞职这点事,你明白了吗?
(注:本文于2015年11月3日于微信公众号“劳动法群”首发)
[1] 刘斌:《劳动法律专题精解与实务指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第271页。